道氏技术: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了提升以财务为核心的数字化管理水平,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英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运营管理方面的工作,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魏英华先生已自查其符合任职条件,并向公司提供其符合任职条件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同时魏英华先生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和聘任,承诺公开披露的聘任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魏英华先生的简历魏英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中国科技大学EMBA,历任美的集团冰箱事业部、厨热水事业部财经总监等职务,具有千亿级产业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建设、财管团队管理和完整的业财融合、财务信息化数字化项目管理等实战经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经营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魏英华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魏英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英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魏英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所述,魏英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