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道氏技术(3004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3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5日以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当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上做了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受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为维护公司价值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2024年1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10.79元/股;2024年2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8.04元/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已达到2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及经营状况确定。

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三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元/股及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9%;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元/股及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5%。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购1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回购1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方案,择机回购股份;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