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蒋岩波)

查股网  2024-04-25  道氏技术(300409)公司公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蒋岩波,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职务;2009年7月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图书馆馆长;2016年1月辞去馆长职务,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曾担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省保险业协会调解员、康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年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蒋岩波202002

报告期内,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需要审议的事项认真审阅,积极查阅

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共组织召开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2023年度任期内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3年4月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岩波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