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贾自强)

查股网  2024-05-09  道氏技术(300409)公司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道氏技术股票代码:300409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自强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体育东路华旭街36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年5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体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道氏技术、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公司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自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贾自强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体育东路华旭街36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贾自强先生与梁海燕女士系夫妻关系,因家庭资产管理需要,贾自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梁海燕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31,085,220股非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1,418,368股)的5.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5月8日,贾自强先生与梁海燕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梁海燕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1,085,220股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1,418,368股)的5.4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贾自强先生。上述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前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贾自强00.0031,085,2205.45

注:上述持股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1,418,368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梁海燕

受让方:贾自强

标的股份系指截至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1,085,220股股份。

以上每一方称为“一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合称为“双方”。

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截至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1,085,220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34%。

2.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55元/股(2024年5月7日股票收盘价),转让价款合计359,034,291.00元,转让价款在2024年5月18日前付清。

3. 双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目标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本协议第1条所述标的股份数量变动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标

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亦应相应变动。

4.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过户申请。

5.在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应保持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促使本次股份转让的尽快完成,该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或促使签署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进一步文件,及采取或促使采取合理、必要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有效履行本协议。

6.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该方应立即将该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等情况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之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应经双方事先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8.双方同意,如本协议签署后的90日内(为避免歧义,含第90日),仍未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审核确认意见的,除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本协议外,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根据本条的约定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

9.就因本协议及本次股份转让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向双方分别计征的各项税收,双方应各自负责申报和缴纳。

注:上述股份比例根据尚未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的最新总股本计算。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款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道氏技术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三联佛仔坳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道氏技术电话:0757-82260396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自强

日期:2024年5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三联佛仔坳
股票简称道氏技术股票代码3004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贾自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体育东路华旭街3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1,085,220股 目前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570,254,239股 变动比例:5.45%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31,085,220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5.4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自强

日期: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