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关于调整副总经理的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副总经理的公告
一、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光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光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光田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原定任期至2027年4月16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光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光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职后,王光田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王光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述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内容如下:
公司为了提升生产和运营的管理效率,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鑫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生产和运营,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鑫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刘鑫炉先生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和聘任,承诺公开披露的聘任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刘鑫炉先生的简历刘鑫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景德镇陶瓷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学士,毕业后一直就职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销售、采购、审计、运营等核心管理岗位,管理经验丰富。2022年10月24日至2024年4月17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2年11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锂电事业部和陶瓷事业部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锂电业务和陶瓷业务的经营及管理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刘鑫炉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日,刘鑫炉先生持有公司1,0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鑫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鑫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所述,刘鑫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