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孙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福冬:
符念平:
汪志刚:
2023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