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正业科技(300410)公司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任何合并报表外第三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

风险,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担保事项,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鉴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考虑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董事会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为孙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增加担保额度,能够进一步为孙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提供融资保障,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

六、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审议2023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未来业务开展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对上市公司构成不利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我们对董事会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亦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投资者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制定该规划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历年收入水平综合衡量确定的。科学合理地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能够有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管理层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违规发放或利益转移情况,符合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十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和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祝福冬:

符念平:

汪志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