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了相关附件资料,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沟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我们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祝福冬:
符念平:
汪志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