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胡建平先生、王海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合盛投资为正业新能源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合盛投资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按其40%的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即公司最高担保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同时,正业新能源的其他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向合盛投资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景德镇正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建平先生、王海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2名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