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查股网  2024-02-21  正业科技(300410)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33号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你公司拟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科技九路南侧的在建工程,包括1-3号办公楼和4号地下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处置资产账面净值为15,448万元,本次出售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值16,032万元。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福建省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翔建筑”)于2023年11月请求法院判令解除2019年10月就你公司总部1-3号办公楼、4号地下室建设项目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向法院申请查封你公司坐落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科技九路南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4年1月19日,你公司披露收

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同意解除前期签订的施工合同,你公司还需支付给润翔建筑工程款6,695万元,设计、勘察等合理费用900万元,上述7,595万元最晚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在未付清款项前,润翔建筑对未付款项享有你公司总部1-3号办公楼、4号地下室建设项目地上建筑物的优先受偿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下述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本次出售资产整体评估价值为16,032万元,请按照主要资产明细列示各资产账面原值、折旧/摊销金额、账面净值、评估值情况,并对评估增减值原因进行说明。

2.请结合本次处置资产的原计划用途、处置资产的具体原因,说明本次处置资产是否可能对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3.你公司对前述欠付工程款的付款进展,是否存在未及时支付对方工程款的情形及具体原因,并结合你公司现金流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周转紧张情形,以及你公司在未付清工程款前因润翔建筑享有对处置资产的优先受偿权是否影响你公司对本次处置资产的挂牌转让。

4.你公司已于2024年1月19日向法院申请解除诉前保全措施,在本次出售资产公告中你公司称“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质押、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也不涉及冻结、查封等司法措施”。请你公司:

(1)结合目前相关资产查封或解封情况,核实本次出售资产公告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存在不一致情形。

(2)说明相关资产查封情况是否影响你公司对本次处置资产的挂牌转让。

5.2024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4,000万元,亏损额较上年度扩大。你公司称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行业下游投资需求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销售接单、营业收入、毛利率出现下滑,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请说明:

(1)行业下游投资需求放缓和市场竞争加剧对你公司相关业务的销量、销售价格、实现收入和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2)你公司对各类资产计提减值的原因、计提减值的预计金额及测算过程。

(3)本次处置资产是否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及具体减值金额。

6.2022年以来,你公司新增投资光伏行业。目前,景德镇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年产1.25万吨光伏焊带项目、年产5GW光伏组件及8GW异质结光伏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处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需求量大。请说明:

(1)截至目前前述项目的建设进展,是否与你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项目建设进展公告中列示的建设计划存在不一致情形。

(2)结合问题3回复,说明你公司是否具有充足资金推进前述项目的建设。

(3)结合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说明前述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是否发生变化,你公司是否对项目建设计划相应进行调整。

7.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