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业科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徐地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提名方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方志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志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8日
附:
方志华先生简历方志华先生,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景德镇市医药公司科员、科长、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置业公司综合部部长;景德镇市陶瓷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人、景德镇市国信瓷立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景德镇市国信清源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信物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景德镇市国信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景德镇国控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支部书记、董事长;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现任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方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