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洪志鹏先生的《关于股份变动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变动方式 | 股份变动期间 | 股份变动均价 | 股份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洪志鹏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3月-2023年9月 | 6.6685 | 4,975,000 | 1.22 |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洪志鹏 | 合计持有股份 | 10,395,000 | 2.56 | 5,720,000 | 1.4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395,000 | 2.56 | 5,720,000 | 1.4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包含洪志鹏先生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变动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洪志鹏先生本次股份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背股份变动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变动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变动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