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截至2024年10月20日,陈根荣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近日公司收到陈根荣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陈根荣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4月-2024年5月 | 16.81 | 3,620,300 | 0.89%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根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33,090,962 | 8.14% | 29,470,662 | 7.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272,741 | 2.04% | 4,652,441 | 1.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818,221 | 6.11% | 24,818,221 | 6.11% |
注:本表存在的个别数据加总后与汇总数据的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4年10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陈根荣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根荣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