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持有本公司股份27,44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75%)的大股东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方正证券”)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方正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0月 | 17.96 | 2,710,200 | 0.67% |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方正证券-西藏信托-浦顺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正证券赢策31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27,445,000 | 6.75% | 24,734,800 | 6.0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45,000 | 6.75% | 24,734,800 | 6.0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大股东方正证券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