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26  金盾股份(300411)公司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26 日(周五)下午14: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26 日 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金盾股份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淼根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8 人,代表股份132,196,4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1,784,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5 人,代表 股份50,411,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5 人,代表股份14,713,4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 1,47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4 人,代表股份13,242,3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20,480,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74%; 反对3,95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2%;弃权 7,7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8694%。

同意2,9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18%;反对3,956,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8929%;弃权7,75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53%。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淼根(持股50,843,08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76,699,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94%;

反对4,15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6%;弃权 4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080%。

同意10,0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00%;反对4,159,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2685%;弃权4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15%。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同意127,543,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05%; 反对4,154,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29%;弃权 49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766%。

同意10,0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81%;反对4,154,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2379%;弃权49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40%。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根荣(持股29,470,662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98,077,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54%; 反对4,15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09%;弃权 49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836%。

同意10,06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107%;反对4,15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2128%;弃权49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20,48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93%; 反对3,96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31%;弃权 7,7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8576%。

同意3,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895%;反对3,969,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9819%;弃权7,7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28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20,44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095%; 反对4,0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6%;弃权 7,7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8639%。

同意2,9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10%;反对4,0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1933%;弃权7,7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8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0,416,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887%; 反对4,03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8%;弃权 7,7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8595%。

同意2,93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348%;反对4,03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7.4196%;弃权7,7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向曙光、沈逸凡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