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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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江楠大道118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方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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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4,321,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1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3,387,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2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34,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620,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68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34,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77%。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0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0,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7%;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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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0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1,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1%;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0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1,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1%;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01,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0,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7%;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9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51%;反对927,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3%;弃权1,000股(其中,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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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595%;反对92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1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02,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01,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1%;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96,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95,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46%;反对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394,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57%;反对927,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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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689%;反对92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295,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9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52%;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5%。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立灏、张 昕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迦南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