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周辉先生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1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4%)。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建华先生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6%)。公司监事廖术鉴先生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人员减持完成,应当披露减持完成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周辉先生、汪建华先生、廖术鉴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告知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周辉先生在预披露公告确定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6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汪建华先生在预披露公告确定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50,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廖术鉴先生在预披露公告确定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周辉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9月21日 | 12.1857 | 60,117 | 0.0184 |
汪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9月21日 | 11.6791 | 50,766 | 0.0156 |
廖术鉴 | 集中竞价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9月21日 | 11.7743 | 15,000 | 0.0046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辉 | 合计持有股份 | 240,469 | 0.0738% | 180,352 | 0.0554% |
其中:无限售条件 | 60,117 | 0.0184% | 0 | 0.0000% | |
高管锁定股 | 180,352 | 0.0554% | 180,352 | 0.0554% | |
汪建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203,062 | 0.0623% | 152,296 | 0.04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 | 50,766 | 0.0156% | 0 | 0.0000% | |
高管锁定股 | 152,296 | 0.0467% | 152,296 | 0.0467% | |
廖术鉴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00 | 0.0184% | 60,000 | 0.0184% |
其中:无限售条件 | 15,000 | 0.0046% | 0 | 0.0000% | |
高管锁定股 | 45,000 | 0.0138% | 45,000 | 0.0138% |
三、股东作出的相关说明
1、减持股东的减持行为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减持股东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已完成。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各位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减持股东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周辉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2、汪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3、廖术鉴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