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董事长王雪颖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三季报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短期流动资金周转需求,
(1)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2)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若按照银行业务办理要求需要提供保证金质押等担保的,同意提供相应的
抵质押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抵质押担保合同为准。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