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防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建华先生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3日-2026年9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2,7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1%)。公司于今日收到汪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告知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汪建华先生在预披露公告确定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32,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 减持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汪建华 | 集中竞价 | 2026-06-03 | 12.21 | 32,799 | 0.0101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汪建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196 | 0.0403% | 98,397 | 0.03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 | 32,799 | 0.0101% | 0 | 0.0000% | |
| 高管锁定股 | 98,397 | 0.0302% | 98,397 | 0.0302% | |
注:上表中计算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三、股东作出的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汪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