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独立董事(梁志锋)2022年度述职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伊之密(300415)公司公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0年8月26日经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就《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延长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有效期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8个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了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2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二)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为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还积极学习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达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有关最新政策和法规文件,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2022年,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本人于2022年5月13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报告,谢谢!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志锋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