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4月15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建成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
全体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出具的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客观、公正、真实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