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4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荣辉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