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伊之密(3004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4-01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以468,571,084股总股本为基数)的0.0019%。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3月28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468,571,084股变更为468,562,084股。

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9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85)。

3、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88)。

4、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0年11月2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1名激励对象授予36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后,在资金缴纳、权益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万股,激励对象由121人调整为120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3.00万股调整为360.00万股。

5、2020年12月30日,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为36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4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人数为120人。

6、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回购注销。

8、2022年1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月10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4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120,000股。

9、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注销。

11、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回购注销。

13、2022年10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0月21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2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股。

14、2022年12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股。

15、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39%。其中有23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经营单位层面业绩考核评定不达标,上述2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部分解除限售,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600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6、2023年1月19日,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1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39%。

17、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有23名激励对象因所在经营单位层面业绩考核评定不达标,上述23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部分解除限售,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600股回购注销。

18、2023年4月1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4月10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23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600股。

19、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0、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回购注销。

21、2023年1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股。

22、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999,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132%。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其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所制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若因为业绩考核的原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解除限售或部分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回购注销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份额,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鉴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公司将对未能解除限售的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9,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46,857.1084万股减至46,856.2084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6,857.108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6,856.2084万元。

2、本次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49元/股,涉及1名激励对象,回购数量为9,000股,回购金额合计31,410元,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5,512,8179.71%44,511,5679.50%
股权激励限售股2,591,8230.55%1,583,8230.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23,058,26790.29%424,050,51790.50%
三、股份总数468,571,084100.00%468,562,084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四、验资情况

2024年3月1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3号),公司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由468,571,084股变更为468,562,084股,注册资本由468,571,084元变更为468,562,084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4年3月28日办理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为公司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按回购金额核销限制性股票,注销时,根据注销的股份数量借记股本,同时按注销股份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