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4-0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号8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甄荣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89,484,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4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1,096,3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8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388,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5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548,0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0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9,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388,0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8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343,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40%;反对17,140,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7,2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9900%;反对17,140,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1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1,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56%;反对5,332,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518%;反对5,332,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301,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5%;反对182,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5,1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11%;反对182,8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243,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342%;反对5,240,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6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7,2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635%;反对5,240,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365%;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484,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48,0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151,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56%;反对5,332,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518%;反对5,332,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4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