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德春)

http://ddx.gubit.cn  2023-04-12  苏试试验(300416)公司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德春)

本人作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10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以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一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类型
12022年1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2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2年7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2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2年1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2年12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提前赎回“苏试转债”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相关委员会会议。各专业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高管人选、发展战略、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能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交由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经本人认真查阅、及时调查和核实后提交,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充分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三)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及时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以及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建议。

六、培训学习

本人在任职期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稳健经营。

七、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本人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德春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