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25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3,792,65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0.75%,最高成交价为19.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369,786.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