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试试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3 月27 日以公告形式发布。2026 年4 月16 日下午两点 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钟琼华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37 名, 代表股份 159,665,8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6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33 名,代表股份4,259,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37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334 名,代表股份4,333,2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21 %。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 <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9,157,8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818 %; 反对375,3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51 %;弃权132,7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831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25,2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的88.2752 %;反对375,3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8.6625 %;弃权13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3.0623 %。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9,173,4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6915 %; 反对432,9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712 %;弃权59,5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7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40,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的88.6352 %;反对432,9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9.9917 %;弃权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3731 %。
3、《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9,203,7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06 %; 反对377,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63 %;弃权84,8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31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71,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的89.3345 %;反对377,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8.7086 %;弃权8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1.9569 %。
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9,190,2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021 %; 反对34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152 %;弃权132,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82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57,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的89.0245 %;反对34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7.9293 %;弃权1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3.0462 %。
5、《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苏州试验仪器总厂、钟琼华、赵正堂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683,6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85.0074 %;反 对549,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2.6849 %;弃权100,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3077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83,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的85.0074 %;反对549,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12.6849 %;弃权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2.3077 %。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9,023,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975 %; 反对548,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3436 %;弃权94,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8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690,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的85.1689 %;反对548,6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的12.6618 %;弃权9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2.1693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