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
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出售的标的资产,有利于减少公司未来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促进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聚焦主业的战略需要, 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经营活动所需。本次交易拟以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南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郭剑花 李苑彬
日期: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