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关于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票代码:300417 证券简称:南华仪器 公告编号:2024-001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本减持计划涉及的股东叶淑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伟光先生与叶淑娟女士婚姻关系解除,根据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约定而进行财产分割,详见公司 2018 月 11 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由杨伟光、叶淑娟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书》,因此叶淑娟与杨伟光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叶淑娟女士目前持有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556,74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4.13%)。叶淑娟女士计划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预计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0.56%)。公司近日收到叶淑娟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东类型/职务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
叶淑娟 | 一致行动人 | 5,556,740 | 4.1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及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 减持原因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
叶淑娟 | 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 750,000 | 0.56% |
合计 | 750,000 | 0.56% |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内,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事项与叶淑娟女士的承诺保持一致。具体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本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在杨伟光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5%,在杨伟光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本人承诺:本人行使所持有的全部的公司股票所具有的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权、在股东大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中的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表决权,均必须以杨伟光先生的意思表示为本人自己的意思表示,必须以杨伟光的行动内容为本人自己的行动内容,完全遵守本人和杨伟光先生签署的《投票权委托协议书》。
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5、本人承诺:本人将遵守南华仪器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与股票增持、减持相关的规章制度;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5月27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相关减持规定,及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则。
6、本人承诺:减持本人持有的5,000,100股公司股票,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
关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减持比例。遵守如下二原则:其一、本人应按本人所持限售股股数占南华仪器实际控制人限售股总股数的比例所对应的南华仪器限售股的法定减持额度减持本人所持有的5,000,100股公司股票;其二、本人出售本人所持有的5,000,100股公司股票时,若需超出上述“其一”项下的减持额度减持本人所持有的5,000,100股公司股票的,必须事先与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杨伟光先生及其他的限售股持股股东商定具体的出售额度,确保不违反法定减持额度的规定。(2)严格地按规定向相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和规定的减持事项、并说明减持与公司同期发生的高送转、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关联性;(3)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须严格遵守有关新的生效规定。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后续对减持比例、减持时间等规定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自该等调整或变更生效之日起,即按新的规定执行。(4)在每次依规减持股票时,同意给予杨伟光先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截止目前,未发现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叶淑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叶淑娟女士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叶淑娟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