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仪器: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得力”)出售公司自有的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9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拟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值5,006.84万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杨耀光、杨伟光、邓志溢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交易进展
近日,公司与嘉得力签署了《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交易双方情况
甲方(卖方):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440600231827531A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1号
乙方(买方):广东嘉得力清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91440600751057171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9号
2、房地产权属情况
(1)房地产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9号。
(2)建筑面积:10930.63平方米。
(3)房屋使用性质:厂房、车间、宿舍、办公楼。
(4)该房地产土地使用年限自2001-06-21至2051-06-20止。
3、价款和付款
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人民币)52,571,868元整(大写:
伍仟贰佰伍拾柒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首次支付房款时自动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并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按期付款:
第1期:乙方应于2024-01-30前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17,071,868元整(大写:壹仟柒佰零柒万壹仟捌佰陆拾捌元整)。
第2期:乙方应于2024-04-18前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35,000,000元整(大写:叁仟伍佰万元整)。
4、交楼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乙双方同意该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为甲方收齐房款当天。甲乙双方应在交楼当天一起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房地产交接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
5、产权转移登记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甲乙双方应当于2024年4月18日前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6、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政府规定各付各税;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买卖双方各承担50%。
7、违约责任
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地产出售给乙方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房地产的,按乙方已付定金由甲方没收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9、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的,应当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地产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总房款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的,应当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起1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乙方。
11、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三、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房屋出售已完成合同签署,尚未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等事宜,截止公告日,公司收到嘉得力支付的房款17,571,868元。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报备文件
1、《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