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7-26  昆仑万维(300418)公司公告

关于对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62号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控股子公司北京绿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绿钒”)与承德燕北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燕北”)于近期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合作设立电解液制造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承德燕北51%,北京绿钒49%。钒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8至10亿元,合作项目建设资金及生产启动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支付。同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5%以上股东李琼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7月19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李琼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868,507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对外投资情况等,详细说明北京

绿钒与承德燕北的合作背景、目的与具体合作方式,与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未来规划是否匹配。

2.详细说明在本次合作中需承担的义务,预计投入的资产规模或投资金额,并量化说明本次合作对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

3.结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流动性情况及本次合作所需资金来源等,说明公司是否资金状况等条件不足以支持相关项目开发等风险。

4. 2023年6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5%以上股东李琼拟减持不超过3586.86万股,同时为支持公司AGI和AIGC业务长期发展,李琼同意将本次减持股份税后所得的50%以上的金额出借给公司,借款年利率2.5%,借款期限三年。

请详细说明目前上述李琼出借资金事项是否得到履行,并详细说明公司已取得的借款金额、对借款资金使用是否存在限制,并向我所报备相关证明资料。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