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万维: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8-26  昆仑万维(300418)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 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情况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已于2026 年8 月1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汉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8 月26 日下午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 年8 月2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26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 年8 月26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明阳国际中心B 座11 层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 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7.1 条关于社会公 众股东的规定执行。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股份145,126,32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93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 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8 人,代表股份20,409,96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883%。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51 人,代表股份 165,536,2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9%。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50 人,代表股 份20,410,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83%。

3、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定。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后通过的议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议案》

同意163,724,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4%;反对 1,7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8%;弃权94,0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同意18,598,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21%; 反对1,7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68%;弃权 94,0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10%。

提案2.00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63,696,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4%;反对 1,7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3%;弃权91,5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同意18,570,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45%; 反对1,7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68%;弃权

91,5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8%。

提案2.02 发行及上市时间

同意163,71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2%;反对 1,7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5%;弃权91,5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同意18,58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800%; 反对1,7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12%;弃权 91,5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8%。

提案2.03 发行方式

同意163,724,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6%;反对 1,7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7%;弃权92,1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同意18,598,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236%; 反对1,7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47%;弃权 92,1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7%。

提案2.04 发行规模

同意163,714,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3%;反对 1,7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9%;弃权93,9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同意18,588,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27%; 反对1,7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8%;弃权 93,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5%。

提案2.05 定价方式

同意163,706,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5%;反对 1,7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5%;弃权94,3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同意18,580,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40%; 反对1,7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36%;弃权 94,3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5%。

提案2.06 发行对象

同意163,706,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7%;反对 1,7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弃权95,0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同意18,580,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54%; 反对1,7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87%;弃权 95,0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9%。

提案2.07 发售原则

同意160,608,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229%;反对 4,597,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71%;弃权331,0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0%。

同意15,482,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541%; 反对4,597,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237%;弃 权331,0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2%。

提案2.08 中介机构的选聘

同意160,911,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63%;反对 4,527,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52%;弃权96,9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6%。

同意15,785,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415%; 反对4,527,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833%;弃 权96,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2%。

提案2.09 上市地点

同意163,384,7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02%;反对 1,81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8%;弃权335,9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0%。

同意18,258,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84%; 反对1,81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54%;弃权 335,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2%。

提案2.10 承销方式

同意163,689,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5%;反对 1,7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3%;弃权109,5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

同意18,56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526%; 反对1,7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04%;弃权 109,5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0%。

提案3.00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163,742,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63%;反对 1,7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3%;弃权61,9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同意18,616,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03%; 反对1,7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59%;弃权 61,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7%。

提案4.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163,734,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5%;反对 1,7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7%;弃权64,1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同意18,60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721%; 反对1,7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34%;弃权 64,1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5%。

提案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 股股票 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63,731,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9%;反对 1,7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1%;弃权72,9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同意18,60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84%; 反对1,7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0%;弃权 72,9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6%。

提案6.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63,726,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5%;反对 1,7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6%;弃权72,7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同意18,600,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310%; 反对1,7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24%;弃权 72,7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6%。

提案7.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 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同意163,731,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0%;反对 1,7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1%;弃权72,7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同意18,605,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594%; 反对1,7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40%;弃权 72,7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6%。

提案8.00 《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同意163,668,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14%;反对 1,788,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6%;弃权79,34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同意18,542,0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67%; 反对1,788,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45%;弃权 79,3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8%。

提案9.00 《关于制定公司于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提案9.01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后适用)

同意163,698,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7%;反对 1,733,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0%;弃权104,7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同意18,572,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53%; 反对1,733,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13%;弃权 104,7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4%。

用)

提案9.02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后适

同意163,682,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03%;反对 1,7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0%;弃权105,4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同意18,556,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88%; 反对1,7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3%;弃权 105,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9%。

用)

提案9.03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后适

同意163,698,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0%;反对 1,7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63%;弃权105,4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同意18,572,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972%; 反对1,7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859%;弃权 105,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9%。

案》

提案10.00 《关于制定公司于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若干内部制度(草案)的议

提案10.0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同意163,692,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3%;反对 1,7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弃权108,4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同意18,566,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73%; 反对1,7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11%;弃权 108,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6%。

提案10.02 《对外担保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同意163,690,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2%;反对 1,7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3%;弃权108,4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同意18,564,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585%; 反对1,7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9%;弃权

108,4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6%。

提案10.03 《关联(连)交易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同意163,681,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3%;反对 1,7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2%;弃权120,0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5%。

同意18,555,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05%; 反对1,7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11%;弃权 120,0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4%。

提案10.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同意163,692,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65%;反对 1,7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弃权108,5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

同意18,566,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88%; 反对1,7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2%;弃权 108,5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1%。

提案11.00 《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54,251,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827%;反对 10,849,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41%;弃权435,618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2%。

同意9,125,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90%; 反对10,849,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67%;弃 权435,6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43%。

提案12.00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同意154,667,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340%;反对 10,802,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5%;弃权67,0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同意9,5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68%; 反对10,802,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44%;弃 权67,0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

提案13.00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 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163,272,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26%;反对 1,7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8%;弃权467,81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

同意18,146,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099%; 反对1,7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80%;弃权 467,81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0%。

提案14.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63,733,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2%;反对 1,7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9%;弃权82,69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同意18,607,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692%; 反对1,7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7%;弃权 82,69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谢发友、李化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会议见 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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