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浩丰科技(300419)公司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实际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浩丰鼎鑫软件有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未有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三、《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

1.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7.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优秀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为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及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历史业绩、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了前述

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凡林 张 立 仲为国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