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浩丰科技(300419)公司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5日,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周鸿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周鸿宇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前述人员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周鸿宇
电话010-82001150
传真010-88878800-5678
邮箱haofeng@interact.net.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第19层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周鸿宇先生简历

周鸿宇,男,1994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周鸿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周鸿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