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实业”)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华软实业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冻结、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申请人 |
华软 实业 | 是 | 25,000,000 | 45.31 | 6.80 | 2022年11月11日 | 2023年9月19日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软实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二、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申请人 |
华软 实业 | 是 | 25,000,000 | 45.31 | 6.80 | 2021年11月29日 | 2023年9月15日 | 孙成文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华软 实业 | 是 | 23,420,000 | 42.44 | 6.37 | 否 | 否 | 2023年9月21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 江苏润元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融资担保 |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软实业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持股 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华软 实业 | 55,180,000 | 15.00 | 20,700,000 | 44,120,000 | 79.96 | 12.00 | 0 | 0 | 0 | 0 |
4、控股股东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为华软实业为其关联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不涉及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于借款方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华软实业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
(2)华软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新增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北京华软鑫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及质押、新增质押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