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浩丰科技(300419)公司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

300419,证券简称:浩丰科技)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3年12月26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我公司立案调查。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进行了自查自纠,检视我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经过自查,我公司发现,公司于2020年度、2021年度开展的垫资贸易业务在财务处理上存在不当之处。经过与会计师沟通,从财务审慎处理的角度,公司认为这类业务的收入不应确认为贸易收入。因此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修正。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请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3),公司财务部根据审计机构调整建议并测算,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可能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但目前未获取2023年年度审定数据。

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拟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一季度报告,报告相关工作正在筹备中,未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数据,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