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关于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3  ST浩丰(300419)公司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近日陆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别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69,460,079.75元。不存在单项诉讼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序 号起诉方被诉方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理由涉诉金额(元)案件进展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42,947,042.93一审被驳回 起诉
2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星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13,672,138.72一审被驳回 起诉
序 号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机构名称及所在地理由金额(元)仲裁进展
1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星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买卖合同争议12,840,898.10返还货款人民币9.06万元, 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合计69,460,079.75

二、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款项已在2023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案件结果本身不会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若后续收回相关款项,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可予以转回,转回金额将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增加净利润。

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采取合法手段和商业策略,以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公司将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