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19证券简称:ST浩丰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实际控制人
无偿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及关联担保情况概述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申请融资300万元;公司为路安世纪前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安世纪”)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申请融资1,000万元;同意路安世纪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路安迈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安迈普”)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申请融资500万元;公司为路安世纪前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杰先生为路安世纪前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前述两项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前述两项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实际控制人无偿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
二、担保及关联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路安世纪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申请融资300万元,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公司为路安世纪前述融资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路安迈普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申请融资500万元,路安迈普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公司、路安世纪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杰先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路安世纪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前述5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路安世纪以自有房产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前述500万元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路安世纪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杰先生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前述500万元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7533066451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19层1905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安伟 | |
| 认缴出资额 | 3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 | 2003年8月19日 |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版权贸易;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股东关系 | 公司持有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8,417.03 | |
| 负债总额 | 4,537.48 | |
| 净资产 | 13,879.55 |
| 营业收入 | 897.72 |
| 净利润 | 52.15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002397338 |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 |
| 法定代表人 | 杨荣兰 | |
| 认缴出资额 | 496,3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 | 1999年12月16日 | |
| 经营范围 |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担保类型 |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路安迈普提供担保,公司、路安世纪及实际控制人薛杰先生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6年3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202,341.98 | |
| 负债总额 | 504,508.01 | |
| 净资产 | 697,833.97 | |
| 营业收入 | 18,787.22 | |
| 净利润 | 10,830.35 | |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薛杰: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查询,薛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担保协议债务人: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山支行担保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二)公司、路安世纪和薛杰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协议
债务人:北京路安迈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支行
担保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路安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薛杰
担保方式:公司、路安世纪及实际控制人薛杰先生以连带保证提供反担保;路安世纪以自有房产提供反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叁年
保证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薛杰先生提供的无偿担保,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10,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9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1.《北京银行借款合同》2.《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
3.《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
4.《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5.《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6.《委托保证合同》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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