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洋自控: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五洋自控(300420)公司公告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5 月18 日上午9:15-9:25 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工业园珠江路北、银山路东江 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志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真实、有效。

7.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7 人,代

表股份228,038,1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65%。其中,中小股 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166 人,代表股份60,58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426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 人,代表股份167,457,5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6 人,代表股份60,580,6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265%。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13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57%;反对8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 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8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6%;反对83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5%;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13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57%;反对8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

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8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6%;反对83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5%;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13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57%;反对83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 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8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6%;反对83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15%;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6,888,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960%;反对1,13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6%;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431,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29%;反对1,13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8%;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061,6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718%;反对908,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3%;

弃权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0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80%;反对908,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2%;弃权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6,325,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491%;反对1,6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6%;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868,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33%;反对1,6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39%;弃权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8%。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27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147%;反对83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3%; 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819,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82%;反对837,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214%;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4%。

关联股东侯友夫先生、蔡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6,781,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487%;反对1,24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9%;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32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48%;反对1,24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9%;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6,327,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497%;反对1,69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9%;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869,6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56%;反对1,69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41%;弃权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6,15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1727%;反对1,65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4%;弃权2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694,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61%;反对1,65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5%;弃权2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孟阳、解冰出席、见证了本次会 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