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2-12-21  力星股份(300421)公司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在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张邦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邦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财务总监陈芳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芳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辞职及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陈芳女士个人简历陈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1992 年开始从事工业企业会计、主管会计等财务实务及管理工作,历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财务科科长、财务部部长;2010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已于2020年9月取得董秘资格证书。

陈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199,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