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认真核查,公司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文件的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及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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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生德 张 捷 陈海龙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