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的概述
根据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力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星贸易”)(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24年7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力星(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具体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4、法定代表人:施波;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及配件、包装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
及制品、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家用电器、机电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力星贸易股权比例 100%。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控制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打开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份额,并及时提供各种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持,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产品品牌形象,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力星贸易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存在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开展业务时,可能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购销渠道及异地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强化内部管理,同时注重高端人才的吸收和引进,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以降低和防范相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