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星股份: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募投项目规划建设进程等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再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募投项目规划建设进程等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再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后作出的调整。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