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 14182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8,723,742.52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45,253,857.44元,按照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2,689,311.61元,母公司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92,564,545.83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并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2年度,公司持续贯彻落实优化业务结构的经营策略,公司目前正处于重要的业务转型期。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和支持业务拓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及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特此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