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与成都大陆希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052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成都大陆希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世科”)与成都大陆希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陆希望”)本着“互惠、互利、恒久、稳定、高效、优质”的合作原则及精神,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初步洽谈的结果,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大陆希望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产学研、资本投资、属地政府资源、市场渠道等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面的优势,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大陆希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俊如
3、注册资本:10,010万元
4、主营业务:集机械电气、能源化工、旅游地产、建设总包、智能科技、国际业务六大产业板块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企业。
5、注册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希望路168号。
6、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大陆希望无类似交易情况。
8、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陆希望经营情况稳定,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成都大陆希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宗旨
1、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
相关具体实施合同的基础。甲乙双方同意,后续具体项目合作,由甲乙双方或其指定关联公司,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内容
1、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互为战略合作方,各自发挥在产学研、资本投资、属地政府资源、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在上述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2、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基于甲方在产业投资领域以及乙方在技术研发领域的优势,双方相互协作,共同发展。
(2)鉴于甲方在国内外属地政府和巿场资源方面的优势,乙方王双飞院士团队在技术研发领域的优势。乙方王院士团队作为科学家顾问团队,与甲方在节能减排、智慧环保,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领域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为甲乙双方共同在国内外市场进行创新发展与拓展。实现在技术研发、产业链和市场渠道的相互赋能,携手合作,实现共赢。
(3)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下辖的、与乙方业务协同度较高的分子公司设立王双飞院士工作室、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等产学研一体化机构。
(4)乙方全力支持甲方下辖的、与乙方业务协同度较高的分子公司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专精特新企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五年,自本框架签署生效之日起算。若需提前终止或者到期后继续合作的,届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五)沟通协调机制
1、双方共同组成由双方高层牵头的联合协调小组,互相交流合适的项目合作信息,以推进具体项目合作落地。
2、若有潜在合作项目,联合协调小组可协调各方内部资源,支持对方前期
拓展工作。
(六)保密条款和知识产权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彼此间提供的针对合作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资料、方案、合同、合作中涉及到的双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经营情报、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未取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公开披露保密信息;(2)据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保密信息的披露;(3)对其为履行本合同而需要向知悉相关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和专业顾问进行披露的,只要该一方告知获得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每一人关于该等信息的保密性并要求该等人员遵守保密义务。前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无效而终止。
(七)其他事宜
1、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公司与大陆希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依托大陆希望在产业投资领域以及博世科在技术研发领域的优势,双方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在节能减排、智慧环保,能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领域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促进合作双方共同在国内外市场进行创新发展与拓展,实现双方在技术研发、产业链和市场渠道的相互赋能,携手合作,实现共赢。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在优质地区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项目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
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情况
披露日期 | 公告名称 |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 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 是否和预期存在差异 |
2020年8月3日 | 《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的公告》 | 公司与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旨在遵守互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基础之上,通过股权投资、业务深度合作等方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20年8月,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认购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成为公司国有战略股东。 | 履行中 | 否 |
2021年1月27日 | 《关于与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四川发展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旨在遵守互惠共赢的战略目标基础之上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建立合作关系,提升双方竞争力,共同实现跨越式发展之愿景。 | 履行中 | 否 |
2022年3月18日 | 《关于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南宁生活垃圾焚烧、智慧环卫、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造、土壤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全面提高南宁环保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和水平,持续推动绿城品质升级,助力南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 履行中 | 否 |
2022年8月10日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的深度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 履行中 | 否 |
2022年8月19日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进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内的 | 履行中 | 否 |
深度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 ||||
2022年9月5日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司与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领域建立广泛的合作。 | 履行中 | 否 |
2022年10月31日 |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新能源电池回收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该领域产教融合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 履行中 | 否 |
2022年10月31日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PT.YONG QING INDUSTRY(INDONESIA)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退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废料的回收及再生利用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国内外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向清洁、低碳、高效和合理的再循环生产方式转变。 | 履行中 | 否 |
2022年11月11日 |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签署了《新能源电池材料回收利用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新能源电池回收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该领域产教融合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 履行中 | 否 |
2023年1月4日 | 《关于与柳州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司与柳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就柳州市环保产业发展、水污染防治、土壤修复和治理、城市智慧环卫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提高柳州市环保治理项目的效率、建设标准和运营水平,助力柳州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 履行中 | 否 |
上述框架协议的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其他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202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集团”)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3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9%。交易完成后,广州环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1,35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2023年5月25日, 公司收到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与广州环投集团的通知,广州环投集团向宁国国控协议转让52,198,764股公司股份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宁国国控持有公司股份52,198,7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合计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1,35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8%;广州环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9,15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4%,其对应的表决权已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宁国国控行使。宁国国控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除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形外,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