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博世科(300422)公司公告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089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在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2875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46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827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博世科”或“受信人”)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胜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长沙新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期限1年。根据光大银行长沙新胜支行的要求,公司需为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光大银行长沙新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24日注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
注册资本31,0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汪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占比100.0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承包、施工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境设计咨询等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末/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3月末/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总资产128,796.31125,245.78
负债总额110,968.41108,605.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100.0016,800.00
流动负债总额110,594.56108,233.54
净资产17,827.9016,640.52
营业收入18,895.29717.47
利润总额-8,527.78-1,203.47
净利润-8,997.23-1,187.38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截至2023年3月末,湖南博世科涉诉金额约为4,357.61万元。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因湖南博世科向银行申请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根据银行的要求,湖南博世科需为上述事项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

2、《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胜支行

(2)主合同:为光大银行长沙新胜支行与受信人湖南博世科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授信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3)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

(4)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5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授信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5,998.81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36,051.07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的103.58%,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