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091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4.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
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博世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7.72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95元/股),触发“博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促使可转债转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即7.72元/股),则“博世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