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博世科(300422)公司公告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110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2、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6.91元/股

4、转股期限:2019年1月11日至2024年7月5日

5、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如后续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4.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7月11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1月1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7月5日)止。

3、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世转债”自2019年1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30元/股。

(1)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45元/股,自2019年4月9日起生效。

(2)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38元/股,自2019年7月11日起生效。

(3)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28元/股,自2020年6月3日起生效。

(4)因实施公开增发A股股票,“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20元/股,自2020年8月4日起生效。

(5)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15元/股,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

(6)因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1.26元/股,自2021年10月25日起生效。

(7)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72元/股,自2022年5月20日起生效。

(8)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91元/股,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6.219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仍然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将触发“博世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司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博世转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