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5  博世科(300422)公司公告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113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个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世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2875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46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827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博世科装备公司”、“借款人”或“债务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国市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期限1年;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整,期限1年。其中,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安徽博世科装备公司本次向农行宁国市支行申请贷款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要求,公司需向其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根据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的要求,公司需为安徽博世科装备公司本次向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贷款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日,公司与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反担保合同》”);与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安徽博世科装备公司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博世科装备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所涉担保额度均在审批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6月1日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106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聂德波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占比100.00%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安徽博世科成立于2023年6月1日,为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内新设立子公司。截至2023年6月末,安徽博世科总资产1,370.20万元,负债总额1,351.20万元,净资产19.00万元,营业收入1,212.56万元,利润总额20.00万元,净利润19.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有正在履行的诉讼
其他或有事项说明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二)《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反担保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证人: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最高额保证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整。

3、最高额反担保范围:

乙方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所形成的全部债权和费用均纳入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1)乙方履行了保证义务所代借款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和相关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款项为计算基数,自代偿之日起按月1%计算至代偿款项给付清结止);

(2)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及调查、评审、监管费用;

(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4、最高额保证反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信用反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若乙方就所担保的债务分期向主债权人履行的,本合同项下反担保所有债务的保证期间均自乙方向主债权人履行的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保证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主合同:甲方与安微博世科装备公司签订的编号为“(2023)广银短贷字第000166号”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名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0,052.47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35,010.00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2%,全部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宁国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2、公司与广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