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3-124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住所
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规划需要,拟将住所由“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变更为“安徽省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东城路交汇处”。变更后的公司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
由于公司拟变更住所,拟同步将公司名称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股票简称“博世科”和股票代码“300422”保持不变。
三、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由于公司“博世转债”转股所致,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表,截至2023年10月23日,公司的总股本为504,872,716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504,872,458.00元相应变更为504,872,716.0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 | 变更后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五、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修订前 | 修订后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条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11480258H。 | 第二条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11480258H。 公司住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迁移至安徽省宁国市,公司名称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Guangxi Bossc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Anhui Bossc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邮政编码:530007。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东城路交汇处,邮政编码:24230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872,458.00元。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4,872,716.00元。 ......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4,872,45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04,872,458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4,872,71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04,872,716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九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第九十四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本次拟变更公司住所、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法定代表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住所、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